高速公路上拆护栏私开道口被判刑 |
浏览次数:次 作者:Admin 来源:河北交通法律网 更新时间:2019-10-19 7:05:11 |
高速公路防撞护栏是交通运输安全的重要保障设施,6名被告人出于让走私车辆躲避执法检查,获取高额利益的目的,在明知高速公路正在使用的情况下,仍私自拆下护栏,打破高速公路的封闭性,行人、车辆可以随意进入正在使用中的高速公路,足以使对向高速驶来的车辆发生倾覆、毁坏危险。 法院经审理查明,2015年5月23日,被告人梁永帮、梁永全与两名男子(另案处理)前往钦东高速61KM+300M处,除填补走私便道外,还帮搬煤气罐、氧割机到高速路旁给同案人切割高速公路护栏,割开高速公路护栏后,梁永帮、梁永全帮助搬工具逃离现场;2015年5月27日,被告人吴发强、梁家强、陈钲金驾车前往钦东高速往东兴方向61KM+500M处,利用准备好的锤子、扳手、凿子等工具将高速公路护栏拆卸,随后驾车逃离现场; 2015年6月25日,被告人陈新羽与两名男子(另案处理)在钦东高速60KM+500M处破坏高速公路护栏,后被民警抓获。 法院认为,6名被告人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公私财产,更严重危害到了公共交通运输安全。东兴法院对这3起破坏交通设施案进行集中公开宣判,有力震慑了故意拆卸高速公路护栏、私开道口的犯罪分子,增加了走私犯罪违法成本,给旁听庭审的社区、村屯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,提升了群众法律意识,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提供了司法保障。 (来源:人民法院频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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