泊头仲裁委546起交通事故案件彰显公正 |
浏览次数:次 作者:Admin 来源:河北交通法律网 更新时间:2019-10-19 7:05:11 |
河北交通法律网(张志强)随着机动车辆日益增加,随之而来的因各种原因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也在不断增多。而如何维护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,化解人民群众内部矛盾,避免产生其他社会治安案件就显得尤为重要。而根据法律规定,采用仲裁程序快速公正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,就是整个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的重要一环。为此,沧州市仲裁委员会同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联合下发通知,要求对在所辖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的经济赔偿纠纷,要积极利用仲裁法律程序进行解决。 2011年,沧州市仲裁委员会泊头办事处“道路交通事故仲裁调解中心”在泊头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正式成立,并指派了专业仲裁人员。自2011年至 据泊头办事处主任陈庆征介绍,通过运用仲裁这种方式,不仅保证了调解程序上的合法,也体现了仲裁的法律权威,对拒不执行仲裁决定的,法院可依据仲裁书强制执行。另一方面,又因仲裁程序快速简便,减少了当事人的讼累,而且通过运用这种方式,还大大的缓解了交通民警的工作压力,使他们将更多的精力专注于交通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分析处理方面,从而有力地配合了泊头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中心工作。 4年,546起案件,涉案金额3000多万元,无一上诉。这其中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公正,也展现出泊头仲裁人热情服务的精神。快速公正的仲裁服务,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肯定和赞扬,为表达谢意,一外地交通事故受害者还将一面“调解公正廉洁,效率神速果断”的锦旗赠送给“调解中心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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